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参与第二批 城市“无废细胞”建设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参与第二批

城市“无废细胞”建设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局管民办中职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参与城市无废细胞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1,下称《无废细胞建设通知》)安排,我局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参加第二批城市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广州地区未完成无废细胞建设的各类学校,均应参加广州市城市无废细胞建设。

参加无废细胞创建申报的学校,应首先完成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工作。

二、申报时间

第二批次申报时间821928

三、建设内容

参照《无废学校建设指南》(见附件2,下称《学校指南》),在组织管理、环境卫生与能源管理、固体废物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把学校建设成为城市无废细胞单元。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创建。按《学校指南》指标明确的相关工作事项,开展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并完善创建工作佐证材料。

(二)自查申报。完成创建工作后,填写《广州市无废细胞评估申报表》(附件3,下称《评估申报表》)并附相应支撑材料,依据《学校指南》开展自查自评,自评分达到85分以上,可向所在区教育局自荐申报。非区属学校自评达到85分以上的,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三)评估推荐。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对所属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照《学校指南》指标达到评估条件的,汇总相关单位资料信息并填写《广州市无废细胞建设清单》(附件4,下称《清单》),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向市教育局报送。

(四)推荐上报市教育局汇总市属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评估和复核后,形成全市教育系统《清单》并公示后,报市无废办接受抽查和指导。市无废办完成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将成为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单位

五、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一)各区属学校申报资料,报各区教育局审核评估通过后由区教育局汇总填写《清单》并加盖公章,于202392917:00前报市教育局科研处。

(二)非区属学校申报资料,由各学校填写《评估申报表》加盖公章,并附相应佐证材料,于202392917:00报送至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

申报资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市教育局科研处。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参与城市无废细胞

            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无废学校建设指南

          3.广州市无废细胞评估申报表

          4.广州市无废细胞建设清单

 

 

 

                          广州市教育局

                          2023818

(联系人:邱国俊陈宇灵,联系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