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认定 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认定

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2411号))(见附件1,下称《通知》),广州地区共有44所学校被认定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通知所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广东省绿色学校牌匾样式(见附件2),安排制作牌匾并自行组织落实挂牌工作。

希望获通过认定的各单位,再接再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校园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尚未被认定为绿色学校的单位,要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早日通过绿色学校认定工作,为推动广州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

通知

2.“广东省绿色学校牌匾样式

 

 

 

                    广州市教育局

                    20241231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省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